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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2024年04月17日 18:05  编辑:邢燕  核稿:李大创  终审: 李大创  点击:[]


1.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规划,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测;统筹指导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。

2.组织实施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,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迎评、创建工作,做好指标任务分解,指导并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开展高水平建设工作,开展校内绩效评估。

3.牵头负责学校申硕、更大工作,组织开展创建、申报和迎评工作,做好指标任务分解,指导并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开展高水平达标建设工作。

4.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的遴选申报、建设培育和检查评估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重点项目库建设,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、项目入库、出库评审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推荐等工作。

6.牵头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学校发展战略研究,组织高等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;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,调研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特色,组织和参与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、起草和论证工作,为学校发展、领导决策提供研究报告、前瞻性咨询建议。

7.负责校地战略性合作工作,组织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,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和考核。

8.负责校友办工作。

9.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,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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