皖教发〔2022〕2号
各市、省直管县教育局、发展改革委,各高等学校: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安徽省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2年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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