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据安徽省人大网站报道,6月1日下午,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,其中我校91届英语专业校友、张武被任命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(副厅级)。
新闻链接:http://www.ahrd.gov.cn/npcweb/web/info_view.jsp?strId=1527841195874001
(校友办)
校友简介:
张武,男,1962年11月生,合肥师范学院(原安徽教育学院)91届外语系校友,法学博士。1979—1982年,舒城师范英语班学习;1982—1985年,舒城周公渡中学任教;1985—1991年,舒城县检埠中学任教;1991—1993年,安徽教育学院外语系(本科,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);1993—1994年,安徽金融经贸律师事务所任律师;1994—1997年,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(其间:1994—1997年兼职于重庆市涉外律师事务所,任重庆对外出口公司常年法律顾问);1997—2004年,安徽省委办公厅工作(其间:2000—2003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);2004年起,先后任黄山市屯溪区委常委、区政府副区长,区委副书记,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(其间:2005年3月入选黄山市政府法律顾问组);2006年12月,任黄山市屯溪区副区长、代理区长;2007年02月,任黄山市屯溪区区长(其间:2007年4月至6月在浙江富阳挂职学习);曾任黄山市徽州区委书记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;2013年01月,任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;2018年06月,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学术成果:发表了《论世贸组织单端解决机制》(上海外贸学院学报)、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法经济学分析》(现代法学)、《论经济法的价值》(经济法论坛)、《论政府经济职权的概念和基本特征》(安徽大学学报)等论文,以及《英汉法律大词典》(法律出版社)、《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》(中国法制出版社)、《政府经济职权研究》(厦门大学出版社)等著作。